点评分析: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维权登记-王虎律师-股民维权平台-祥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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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点评17名散户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 演员赵薇需承担连带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2019年01月19日报道:

“小燕子”赵薇输了!法院判决,不仅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需要赔偿17名投资者的损失,其中一起案件中,赵薇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月18日早间,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判决书显示,杭州中院对17名原告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48.8万元。

1月17日下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接到了法院快递来的判决书,“拿到判决书,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看到胜诉的同时,厉健也松了一口气,“非常鼓舞人心,对后续案件无疑具有积极指引作用。”

厉健代理的是投资者王女士的证券虚假陈述案。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截至昨天的公告日,祥源文化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共计6054.19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

公告中称,2018 年 4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中明确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包括贸然公告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未披露真实融资规模和融资状态等。

由此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黄有龙、赵政、孔德永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时任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收购的失败令股票暴跌,不少投资者仅在这一只股票上的浮亏就超过了5成。于是,包括王女士在内的1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或有更多投资者参与诉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具有索赔资格,按照厉健的说法,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2018年9月19日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厉健和王女士商量后,当庭申请追加赵薇为被告。而在此次杭州中院的判决中,祥源文化需要支付王女士赔偿款、利息等共计5.45万元,赵薇还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厉健说,近一年多以来,全国各地三四百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此前由于揭露日有争议,我们采取分批办理的诉讼策略,此次胜诉,我们将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

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厉健称,这份判决最大的亮点在于法院判决大明星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薇是家喻户晓影星,一度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她先被证监会处罚,现又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普法教育”影响巨大。

“在虚假陈述案件司法实践层面,本案有重大突破。”厉健说,上市公司及高管被证监会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很常见的,赵薇当时是上市公司收购方龙薇传媒的法定代表人,并非上市公司董监高,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原理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精神,认定赵薇属于“其他作出虚假陈述行为的自然人”。

在厉健看来,这是杭州中院对“兜底条款”的灵活运用,在严厉惩戒违法者的同时有力地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判例将对资本市场和今后同类案件审判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同时警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方及相关高管,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本案是杭州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的判决,可见本案影响巨大,法院对本案判决特别慎重。”厉健表示。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从2017年2月16日收购失败,祥源文化复牌以来,其股价持续下跌,截至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总市值蒸发超过八成。

目前尚未接到是否上诉的通知

尽管败诉,但资本市场的反应却没有预期的强烈,截止到18日收盘,祥源文化下跌0.69%,报4.30元,全天成交1091.60万元,总市值27.51亿元。

1月1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祥源文化,公司有关人士称,目前尚未接到是否上诉的通知。而在上午的公告中,祥源文化表示,公司的经营不会因此受影响,“公司后续将积极向包括但不限于一审判决书中确认的责任方等主张赔偿,并将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过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受理股民诉万家文化和赵薇的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告诉北青报记者,判决下发的当日,他碰到了祥源文化方面的代理律师,“他们对于判决不服,准备上诉。” 吴立骏认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并不大。

在厉健看来,虚假陈述案件被告上市公司上诉很普遍,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被告上市公司对一审判决有异议上诉,本来就是诉讼权利,很正常。另一方面,诉讼时效有三年,提起上诉可以尽量拖延付款时间,同时也避免马上付款引发更多投资者参与索赔。

“参考同类案件,预计祥源文化和赵薇十有八九会上诉,不过我们对二审维持原判充满信心。”厉健说,杭州中院是国内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最多的法院之一,“本案的一审判决是经杭州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二审改判概率微乎其微。”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此次诉讼的胜利意味着监管趋严发挥出实质性“威力”,“建议建立投资者诉讼索赔长效机制,让投资者不再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宋清辉说,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文/本报记者 张蕊”

王虎律师点评:为我们的律师同行点赞!为杭州中院点赞!法律,是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武器!长期以来,我们股市的中小投资者权利长期被漠视,只有所有中小投资者都行动起来,积极维权,向违规违法行为人索赔,我们的市场才会越来越干净。

王虎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不论是哪一家上市公司,也不论是不是名人,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王虎律 证券诉讼项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维权登记,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票、证券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证券股票维权lawyerwh.com索赔征栏目填写相关股票损失情况,参加股票索赔维权征集,维护合法权益(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王虎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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