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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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9月,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按时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回购价款。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全面完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于2023年3月签署的《联泰实业股权转让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已按约定回购,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终止。
2、2024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收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2号),其认为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非法占地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决定处以6,440元的罚款并责令归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公司已经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
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
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联泰关埠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埠水务”)、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海水务”)、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英水务”)和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海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是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及澄海水务提供追加质押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及澄海水务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金额分别为40,800.00万元、56,000.00万元、34,000.00万元、217,000.00万元(人民币,与本次追加质押担保的借款合同金额一致,下同),原借款合同合计金额347,8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及澄海水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和澄海水务拟各自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根据发放贷款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在上述子公司原借款合同项下以对应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向其提供追加质押担保,对应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合计347,800.00万元,且无反担保情况,最终还款计划及质押比例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合同范围内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追加质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质押的相关事宜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追加质押,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的必要担保,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缓解子公司还本付息资金压力,以支持子公司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原借款质押合同项下以持有的相应控股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追加质押。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84亿元(其中:已获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4.2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4.64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45亿元(其中:已获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4.2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4.25亿元)、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39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39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28%、192.01%、1.27%。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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